|
东南网霞浦10月27日讯(本网记者 叶伏国 通讯员 曾松伟) 伪造印章、虚开证明、冒充领导……霞浦县男子苏某男子通过各种方式,骗取不同被害人43500元。日前,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诈骗、招摇撞骗案,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3月份,苏某谎称其可以帮助吴某购买霞浦县松港街道东关村原青岛啤酒厂的土地,后伪造了盖有霞浦县人民政府某办事处印章的收条出具给吴某,骗取了吴某30000元人民币,并将骗得钱款用于赌博活动。
2013年10月份,苏某又谎称其可以帮助杨某购买霞浦县某街道旁的土地,后伪造了盖有霞浦县人民政府某办事处印章的征地证明,指使“阿陆”冒充霞浦县人民政府某办事处领导,并将伪造的征地证明交给杨某,骗取了杨某人民币10000元。事后,苏某将其中5000元用于归还“阿陆”的赌博欠款,5000元用于赌博活动。
2015年12月份,苏某冒充霞浦县教育局副局长,谎称可以帮助兰某将孩子转到霞浦县第二小学读书,先后骗取了兰某某人民币3500元和2条中华牌香烟。事后,苏某将骗得钱款用于赌博活动。
法院审理后认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达人民币30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苏某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数额达人民币13500元,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结合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退赃,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