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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配备公筷公勺!蕉城开出全市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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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蕉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餐饮主体是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和《宁德市公筷公勺使用规定》开展检查,责令两家经营主体立即整改,发出全市首张公勺公筷警告处罚文书。





“依据《宁德市公筷公勺使用规定》现对你店未配备公筷公勺进行相关处罚。”蕉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某饭店未使用公筷公勺行为给予警告,并当场进行教育,引导改正。据蕉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饭店既未引导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又没提供分餐服务,违反了《宁德市公筷公勺使用规定》,下发警告文书后,执法人员要求饭店负责人立马配备公筷公勺,并现场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公筷公勺。



“处罚不是最终目的,而是管理的必要手段,通过强制性的教育和惩罚,让人引以为戒。”蕉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蕉城区以文明促进条例“硬制度”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依法纠正、惩处不文明行为,有利于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记者手记:处罚虽小,但意义重大,而今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围桌共食、不用公筷的饮食方式所隐藏的健康隐患,餐饮行业倡导公筷公勺有助于推动文明健康用餐的社会新风,靠义务性规定约束饭店不提供公筷公勺,行之有效。全市首张公筷公勺罚单具有标志意义,从提倡到义务,把提供公筷公勺作为义务性规定,培养现代社会公民的责任意识,社会才能变得更文明。

来源:闽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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