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蕉城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钟宜国主持会议,副主任蒋孝墩、陈向华、陈斌、章陈德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清满,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及部分区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宁德市蕉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委员会设置调整和更名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新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组织新任命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宪法宣誓。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委员会设置调整和更名的决定
(2024年6月27日宁德市蕉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照《宁德市蕉城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宁德市蕉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在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加挂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牌子,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更名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宁德市蕉城区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免职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2024年6月27日宁德市蕉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建麟为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杨声鸣的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的常委会工作人员名单
(2024年6月27日宁德市蕉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林生然为宁德市蕉城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潘仙辉为宁德市蕉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因机构改革,其原任的蕉城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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