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一”假期临近,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积极营造和谐有序的节日氛围,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落实八闽阳光价格守护行动,宁德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依法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现公布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一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福鼎市点头峨家海鲜楼进行检查,发现点菜区上方墙壁贴有各式“菜品图样”,图样仅提供菜品的样式及菜品名称,未标明菜品价格。查看当事人收银台、餐桌等区域,均未发现有菜谱、菜单栏或者“小程序点单”等明示菜品价格的信息,涉嫌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福鼎市市场监管局责令立即改正并立案查处。
案例二
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福州越城记餐饮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开展日常检查,发现当事人虚构“原价138元”销售“牛腩煲”,涉嫌构成价格欺诈行为。蕉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立即改正并立案查处。
案例三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消费者举报件提供的线索,对福鼎市桐山街道张挺餐饮店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餐饮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炒粉,涉嫌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行为,福鼎市市场监管局责令立即改正并立案查处。
案例四
屏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对屏南县音悦汇娱乐有限公司执法检查,发现其停车场收费未明码标价,屏南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631.37元,并处罚款1000元。
希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
严格守法、诚信经营
加强价格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
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宁德市场监管
编辑:林哲雨
审核:蓝青 林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