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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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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30大类食品659批次,合格650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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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福永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猪肝(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13日),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福鼎市家佳乐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黑鱼(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22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福鼎市龙安永昌超市销售的螺丝椒(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29日),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福鼎市家佳乐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淡水鲫鱼(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22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福鼎市龙安永昌超市销售的淡水鲫鱼(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29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市福安东百城店销售的桂味荔枝 (生产日期为2023年7月6日), 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寿宁县乐旺家生鲜超市销售的鲜橄榄(生产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周宁县利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米蕉(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21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周宁县连心超市销售的大葱(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18日),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进行核查处置,依法查处不合格样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主体责任,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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