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黄晓芬) 古田县两男子黄某和谢某在未取得经营烟花爆竹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销售上千件各类烟花爆竹。近日,因犯非法经营罪,黄某和谢某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今年以来,古田男子黄某和谢某以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经营烟花爆竹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购买1145件和2377件各类烟花爆竹,存入租来的厂房或仓库内伺机出售,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鉴定,黄某和谢某被查获的烟花爆竹销售价格分别为人民币118566元、269994元。案发后,两人均主动投案。公诉机关认为,黄某和谢某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证,非法购买烟花爆竹,其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均构成非法经营罪。 目前,上述两起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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