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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宁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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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7 08: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起,宁德市建立残疾人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再提高

台海网3月5日讯 据闽东日报报道 昨日,记者从宁德市残联获悉,今年起,我市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省定提高标准,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80元,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15元,二级护理从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85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按不低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省定最低标准的25%、30%、25%制定动态调整机制,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仅针对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即城乡低保家庭、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100%至130%、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

同时,我市将加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管理。原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按新标准执行,其中困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规定比例动态调整。2020年1月1日后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应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对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是否需要长期照护存在异议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时,应当核实申请对象是否需要长期(6个月以上)照护。(闽东日报记者 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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