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8日,招标人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项目【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承建商采购服务】(项目编号:FJSHYZB-2017-36),本人在查看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后,发现其招标文件存在多处不合理评分条款、偏门评分条款等故意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文字描述,诸如“ITSS证书”、“参编过电子招投标办法技术规范编制工作”等偏门、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条款约束,参与该次投标的大多数投标人未听过上述条款内容的要求,项目的中标人明显指向“恒瑞通(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联合体投标中标”。 早在2016年8月16日,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公开招标项目【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DCG-G-2016034)】,也是由恒瑞通(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标,并且中标价为1928.58万元。 此次【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承建商采购服务项目】2017年4月28号开标,不出意外,一定也是“恒瑞通(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联合体投标中标!!!”该违反公平、公正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多家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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