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个月前全家食用西红柿中毒,于是向食品监督局反应,对方询问了下相关情况,经典回复是“果蔬这个东西嘛,,,好吧,那我们去查查他们的进货渠道,再反馈给你们”
2个多月过去了,没收到任何反馈信息,315当天想起这事,于是打电话向效能办反应,今天收到的经典回复是“食品药品监督所己经有回复了,因为当时没有购买发票,你们也没有食物中毒的证明,要进医院才能证明你们全家中毒过,,,以后我们会加强管理,,,”
我想请问以上两位:1、你们或者你们家人上市场买菜有索要过发票?2、个人认为门诊有治愈食物中毒的能力,干嘛非得去医院?如果非要医院证明为什么事先不说?3、“以后加强管理”,这话听了我就呵呵了,出事反应了还没结果,没事的时候你们会有举措?4、说不能确定我们食物中毒是西红柿引起的,你们当然可以有疑问,不是应该去核实吗?我们可以肯定是西红柿引起的中毒,因为当天中午和晚上吃的食物是一样的,晚上多了一道西红柿吵蛋,而且这道菜我和我老公吃的比较多,症状就比较严重,我老公饭后没多久出现头晕想吐等症状,我是睡到半夜起来吐,家里两位老人第二天也开始难受,孩子才几个月,一整天哭哭啼啼的,下午问了公公才知道,老人家逗孩子玩,夹了一小块西红柿炒蛋里的鸡蛋给孩子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