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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韩敏 甘宝丹
海都讯 男子驾驶客车,在乘客达到核载人数的情况下,仍旧沿途停车搭载乘客,严重超员载客,后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拦停。近日,屏南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该起客车严重超员案中的驾驶员陈某某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据悉,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屏南法院判处的首例客车超载入刑案。
据介绍,4月29日上午9时许,男子陈某某驾驶客车,由屏南县汽车站出发前往双溪镇。途中,在车上乘客已达到核载人数的情况下,他仍沿途停车搭载乘客,其沿犀山线行驶至棠口乡岚苑山庄附近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屏南县公安局民警拦停。
经民警核查,该客车核定载客人数为19人,车上实际载客45人,已经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陈某某当场即被屏南县公安局民警带至屏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受调查。
屏南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某驾驶客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上道路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编辑:毛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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