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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职工生育险政策调整啦这些问题你必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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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7 22: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1日起,宁德市对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做出了一些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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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生育保险在生育医疗待遇上按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规范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三目录”标准实报实销,本次政策调整后,自2017年10月1日起分娩、妊娠中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职工,产前检查费实行一次性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1200元;住院医疗费实行分类定额管理,具体分类为:7个月以内流产或引产定额2000元,7个月以上引产定额2500元,顺产定额3000元,难产3300元,剖宫产6000元;门诊流产或引产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手工报销,但最高不超过同类住院定额标准;计生手术每例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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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对过去三年的生育医疗费用进行了分析,对各级医院产科提供的常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进行了核算,参考宁德市基本医疗保险顺产及剖宫产的单病种标准,也参考了省内其他地市的定额标准,比如福州的产前检查费包干管理标准为1000元,单胎顺产为2500元,难产(含多胎)为3300元,剖宫产为5300元等;南平限额标准为顺产2000元,难产(剖宫产)4500元等,最终,综合以上因素得出的各类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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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宁德医疗保障
▍图文编辑:宁文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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