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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群众对廉政建设呼声很高。有四句话,我想可以作为警钟长鸣。第一句话,“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我想这是作为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第二句话,“熊掌和鱼,不可兼得”,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要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这一条恐怕是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第三句话,“寸心不昧,万法皆明”,贪污受贿,鱼肉乡民,这是党纪国法所不容的;第四句话,“为官一场,造福一方”,当干部的宗旨就是奉献,利益问题上,“拿来主义”要不得,不能图实惠,谋私利。
——摘自习近平著作《摆脱贫困》之《对闽东经济发展的思考》篇。
【出处】
出自南宋《名贤集》,具体作者不详。
原文:寸心不昧,万法皆明。
【释义】
只要内心不蒙昧,才会做到知法守法。
【启悟】
《摆脱贫困》收录的是习近平总书记1988年9月至1990年5月任中共宁德地委书记期间的重要讲话和调研文章,思想丰富深刻,文风生动亲切,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一脉相承、相互呼应。在《对闽东经济发展的思考》一文中,习近平总书记不但谈到了闽东的经济建设发展问题,还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划出了四条底线,告诫党员干部要做到“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熊掌和鱼,不可兼得”,“寸心不昧,万法皆明”,“为官一场,造福一方”。
党员干部做到“寸心不昧,万法皆明”,修心和修身同等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身之主宰便是心’;‘不能胜寸心,安能胜苍穹’。‘本’在人心,内心净化、志向高远便力量无穷。对共产党人来讲,动摇了信仰,背离了党性,丢掉了宗旨,就可能在‘围猎’中被人捕获。”因此,党员干部要切实加强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增强自律意识,管好自身言行举止,做到守身持正,躬行慎独,“寸心不昧”,方能“万法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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