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风险区划定的通告
(第80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经专家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6日13时起,将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1、蕉城区金马南路5号7幢楼;
2、蕉城区漳湾镇兰田村龙沙滩三弄80号、89号、90号、91号;
3、蕉城区漳湾镇兰田村龙沙滩三弄29号;
4、蕉城区漳湾镇兰田村水利下路150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等管控措施。
蕉城区辖区内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低风险区人员离开蕉城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26日
(来源:大梦蕉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