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积极调解债权人自愿撤诉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某公司为他人百万元的借款担保,不想借款人还不上这笔欠款,该公司最终也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日前,经霞浦县法院积极调解,债权人自愿撤诉。 据介绍,债权人林某某曾借款200万元给王某某,但还款期到后,王某某却未能如期归还。为此,林某某将王某某及其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共同还款200万元及利息。据了解,在此次借款中,当地某公司曾作为该笔借款的保证人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法院受理该案后,到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某公司总部送达案件相关材料时,依林某某的申请,法院冻结了该公司厂房等财产。 据悉,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承办人员了解到该公司目前生产状况良好,但因资金周转困难,目前正在申请一笔1000万元的贷款,若厂房遭受冻结等诉讼保全措施,贷款将无法落实,该公司可能面临破产的风险。 经承办人员与该公司的贷款申请银行、县经信局核实,该情况属实后,法院多次召集原告林某某、被告王某某进行协商。最终,林某某自愿申请解除对该公司的诉讼保全措施,王某某也积极配合调解,该案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也为该公司最终赢得贷款扫清障碍,为服务县域企业发展提供了有效司法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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