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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旅游业诚信缺失事件频发,诸如港台地区内地游客与导游冲突事件、“翻版阿珍”林如蓉与张勇夫妇打架事件、杭州梅灵茶苑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向外地游客兜售茶叶事件等,严重侵害了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原本,导游“导山导水不得导购”作为全世界旅游界的职业准则和“红线”。然而,旅行社从事的是服务业,提供的产品是无形的,消费者在购买服务之前无法判断产品质量,因此诚信经营则成为旅行社实现其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前提和保证。
当前旅游业普遍存在的诚信问题
1.虚假过度宣传。为了吸引更多的旅游者,很多旅行社绞尽脑汁在广告上大做文章,过度宣传或承诺旅游项目,进行虚假宣传,从而误导和欺骗旅游者。
2.旅游服务不到位。旅行社低于成本经营,为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需缴纳一定数额“人头费”,致使一些素质低下的导游从经济利益为目的,欺客宰客,擅自增减旅游项目、缩短参观景点时间、增加购物次数、强迫购物或者索要小费,不兑现对旅游者的承诺。
3.旅游合同上做文章。由于旅游信息量的不对等、游客法律法规知识的欠缺,旅行社通过对旅游合同的技术处理,设置陷阱,人为扩大自己的权利,减少自己的义务,加重旅游者的责任,或者钻法律的空子,损害旅游者的利益等。
4.价格欺诈。一些旅行社为以“零团费”或“负团费”作诱饵,吸引旅游者,故意压低价格,低成本参与竞争,以至于带游客四处购物、降低餐饮标准、减少景点、压缩游览时间等低劣的经营方式获取利润。
5.不正当竞争。一些旅行社采取不正当经营方式,转嫁风险,严重地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使市场竞争中的优胜劣汰规律失去作用。
6.非法经营业务。出现国内旅行社经营国际旅行社的业务,国际旅行社未经批准经营出国旅游业务、港澳台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存在挂靠、承包、变相转让和出卖旅行社经营权等现象。
诸如上述诚信事件的发生,映射出我国当前旅游行业诚信缺失的严峻形势。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不完整,诚信不足,以及相应的契约精神的缺失,导致了当前旅游行业中的种种不良后果,因为契约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各种纠纷、冲突层出不穷,契约双方的行为不规范、权益得不到保障,成为严重影响旅游行业向前发展的重要因素。
诚信,是旅游企业经营的态度,是旅游企业行动的指标,更是制约着建设旅游经济强国的关键所在。
中国社会当前普遍存在的诚信缺失、不讲信用问题,不仅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而且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社会公正,危害社会稳定,妨碍民族和社会文明进步。我们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加快诚信记录建设,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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