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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向本报反映,市区宁德十中巷口、南环路等地经常出现一名男子骚扰女性,还有暴露倾向,疑似患有精神疾病,威胁过往群众的人身安全,希望相关部门予以重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据该网友反映,一名衣衫不整、蓬头垢面的男子常常在宁德十中巷子附近出没,有暴露倾向,还曾对过往女性动手动脚,吓坏不少过往群众。该网友同时曝光了自己拍摄的该男子照片。对此,不少网友纷纷猜测该男子可能患有精神疾病。
“如果患有精神疾病,就应该加强看管,及时治疗,不然会对路人的安全构成威胁。”就此,不少网友认为此类情况应引起公安部门的重视,希望当地民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接到网友报料后,昨日,记者走访了宁德十中路口等地,均未发现照片中的这名男子。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群众告诉记者,此前附近确实有发生醉酒人员闹事,但不能确定是否是照片中的男子。
就此,记者也向蕉北派出所进行反映。民警告诉记者,近日并未接到此类警情,但民警得知情况后表示将组织警力走访排查,并联系辖区学校等重点区域管理人员,注意防患,如有群众发现该男子或者受到侵犯,一定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同时,记者经查询相关法律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也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医疗机构接到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记者 夏岩缘)
来源:宁德晚报 编辑:宁德编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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