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东南网宁德2月22日讯(本网记者 陈翊群 通讯员 林韵) 近日,寿宁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信用卡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时,对该案被告人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的漏罪一并提起公诉。据悉,这是宁德市检察机关首例提起公诉的伪造身份证件、使用虚假身份证件案。 据寿宁县检察院审理查明,2010年8月11日被告人杨贵(化名)以本人身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中国建设银行龙卡汽车信用卡一张,后经审核通过。 同年11月10日被告人杨贵以挂失为由,冒用寿宁县托溪乡沙潭村村民杨来(化名)的居民身份信息,向寿宁县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补办“杨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月29日,其以容貌变化为由,向寿宁县公安局托溪派出申请更换“杨来”二代证视读采集照片。 有了“新”身份,2013年2月28日,被告人杨贵以杨来之名同她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之后被告人杨贵多次使用“杨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等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储蓄卡等,还申领了南京某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机动车驾驶证。 直至东窗事发,2016年8月10日寿宁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贵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向寿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18日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杨贵涉嫌伪造身份证件、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的行为予以追罪。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