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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公安局
关于偷私渡和走私违法犯罪线索
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偷私渡和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广泛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提供线索,经研究决定,给予提供偷私渡和走私等违法犯罪线索人员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凡向霞浦县公安机关提供霞浦县范围内参与或从事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边)境、走私等非法活动的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据此侦破偷私渡、走私案件的,将给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举报偷私渡、走私活动线索,按照《霞浦县打击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有关举报偷越国(边)境犯罪和走私案件线索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最高可奖励人民币50万元。
三、举报受理要求
举报人应当实事求是,不得随意捏造实事诬陷他人,不得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扰乱经济市场秩序。经查实属捏造、歪曲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及企业的,依法追究举报人法律责任。
四、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拨打电话110或关注“霞浦公安”微信公众号,通过主页面“服务”菜单内的“线索举报”平台进行举报,并如实提供涉偷私渡、走私等违法犯罪相关线索,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五、解释权属
本奖励通告由霞浦县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霞浦县公安局
2024年7月7日
<hr>来源:霞浦融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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