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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宁市土拍告字〔2024〕3号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17日向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17日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17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6月1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6月18日9时00分在宁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的地下空间一并出让,除用地西南角地下空间可建设生鲜超市外,其他地下空间不作为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用途;地下非人防车位(不含公共配套车位)可以销售,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地下空间若设置生鲜超市,不得分割销售,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 2.该宗地建设品质化住宅小区,应按照《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品质化住宅项目规划建设管控要求(试行)的通知》(宁自然资规范〔2024〕3号)实施。 3.该宗地应配建城市社区嵌入式公共服务空间及设施,建筑面积不应小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2%(其中配建在2层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并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精装交付,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4.宗地内规划道路、预留通道及渠道由竞得方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不得封闭,应对外开放使用。 5.宗地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3个月内缴纳80%的土地出让金,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缴入市级财政。 6.宗地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宁德市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已在宁德市区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7.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七、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银行账号:137010100100103127
八、联系方式: 福建国拍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3-2566666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3-2250360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缪先生 联系电话:0593-2556701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建国拍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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