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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树牢社会消防安全理念,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扎实推进全市火灾防控工作,结合各地日常监督指导,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单位予以曝光并依法处理:
1.宁德市宏迪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该酒店已投入使用、营业,但未向大队申请投入使用、 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也未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存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
2.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忆足足浴店:发现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忆足足浴店设置 4人员工集体宿舍,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703-2007) 第 4.2 条规定,存在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
3.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山海茶餐饮:发现该场所存在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4.福鼎市店下珏鼎绣花厂:发现该厂房4-5层西侧设置宿舍,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 范》(GB55037-2022)第 4.2.2条规定,存在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消防违法行为。
5.古田县华亮塑料粒籽有限公司:该公司加工厂生产、加工、储存塑料粒籽的场所 与居住场所(居住2人)合用且已当场改正,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 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703-2007)第4.1.c的规定,存在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
6.屏南县祥辉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单位防火门顺序器均已脱落,且二层厨房防火门闭门器脱落,屏南县祥辉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违法行为。
7.福建拓翰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负责该场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福建拓翰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制作包含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称及项目负责人、维护保养日期等信息标识并在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予以公示的问题,福建拓翰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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