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第二实验幼儿园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稳妥、有序进行,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秋季东侨第二实验幼儿园新生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东侨第二实验幼儿园计划开设4个小班,招收新生100名
招生对象
东侨第二实验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年满三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一)第一类对象:
1.东侨公安分局西陂塘派出所辖区户籍居民子女(户籍迁入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房产证与现居住社区管辖在东侨公安分局西陂塘派出所)。
2.东侨规上工业企业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的子女。
(二)第二类对象:
1.“天湖人才”子女。
2.东侨规上工业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子女。以上相关人员若与“天湖人才”分类相重合的,可按“天湖人才”标准执行。
(三)第三类对象:户籍在东侨的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
其中,第一类对象人员子女按照招生计划数的30%学额招收,共30人,报名人数超过30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若招收第二、三类对象人员子女后还有剩余学位,可用于招收第一类对象人员子女。
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注册时间:
1.第一类对象:符合条件人员8月11日上午8:30-12:00持报名材料到东侨第二实验幼儿园登记。学校初审汇总后,8月14日报东侨教育局、经发局、公安局、房管局等部门复核。8月19日上午9:30在东侨第二实验幼儿园组织抽签。抽中人员持注册材料,8月21日上午9:00-12:00到东侨第二实验幼儿园注册。
2.第二类对象:符合条件人员8月11日上午8:30-12:00持报名材料到东侨第二实验幼儿园登记。学校初审汇总后,8月14日报东侨教育局、组织部、经发局复核,经东侨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后,持注册材料,8月21日上午9:00-12:00到东侨第二实验幼儿园注册。
3.第三类对象:符合条件人员8月11日前持相关材料到东侨教育局登记,经东侨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后,持注册材料8月21日上午10:00到东侨第二实验幼儿园注册。
(二)报名、注册地点:
东侨第二实验幼儿园(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圆路15号)。
报名材料
(一)第一类对象:
1.东侨公安分局西陂塘派出所辖区户籍居民子女:持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东侨规上工业企业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的子女:持东侨经发局出具的证明材料,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聘任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上年度个人缴纳的社保金、工资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第二类对象:
1.“天湖人才”子女:持东侨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含市委人才领导小组认定的文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
2. 东侨规上工业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子女:持东侨经发局出具的证明材料,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聘任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上年度个人缴纳的社保金、工资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第三类对象:
父母一方在东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持东侨人社局开具的证明材料,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册材料
1.新生入园健康体检的检验报告领取凭证(宁德市妇幼保健院)。
2.幼儿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自行打印的新生入学入托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3.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全家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1寸红底彩照1张(报名登记时带来)。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实行阳光收费。
温馨提示
★ 来园登记、抽签、注册请带齐材料,均不带幼儿入园,完成后请即刻离园,不随意在园内走动、逗留。
来源:东侨第二实验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