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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记者从蕉城区人社局了解到,该局将对符合条件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相关内容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
2.落户蕉城区;
3.毕业年度内在蕉城区民营中小微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连续3个月及以上;我市人力资源机构引进的劳务派遣人员,其实际用工单位应符合本实施细则明确的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
每人5000元,一次性发放。
三、所需材料
1.《蕉城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派遣人员需提供到中小微企业用工的佐证材料)。
四、申领程序
1.申报。常年申请,申请人向宁德市蕉城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股(蕉城区闽东中路6号金南门四号楼817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和公示。宁德市蕉城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对所提交的补贴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蕉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区人才中心完成审核和公示后,报区人社局复核。
3.资金拨付。经区人社局复核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对无法通过社保卡账户发放的人员,可将补贴发放至其本人提交的个人银行账户。
五、有关事项
1、所需资金由蕉城区财政支出,补贴和各种原有人才补贴、毕业生补贴重合的,采取“就高不重复”的领取原则。
2、申请人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享受补贴资格,收回已领取补贴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蕉城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
宁德市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
来源:大梦蕉城编辑:卓金芳审核:蓝青 周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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