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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13家企事业单位因违规违法被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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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6 20: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德新闻网5月26日电 近日,宁德市卫健委公示了13家企事业单位因违规违法被行政处分。
宁德市卫健委2021年行政处罚公示

1、屏南县宏旺塑料编织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屏南县宏旺塑料编织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二)项、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第七十二条第(四)项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宁德市13家企事业单位因违规违法被行政处分-1.jpg

2、宁德市东侨侨兴社区卫生服务站

主要违法事实:宁德市东侨侨兴社区卫生服务站未按规定填写病历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专用包装物,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予以处罚。


宁德市13家企事业单位因违规违法被行政处分-2.jpg

3、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美美容院

主要违法事实: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美美容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和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健康与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健康与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宁德市13家企事业单位因违规违法被行政处分-3.jpg

4、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祈福美容院

主要违法事实: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祈福美容院未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美容场所;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陈雅香(即陈香)、陆琳、曾肖敏、游美等4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其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宁德市13家企事业单位因违规违法被行政处分-4.jpg

5、宁德和惠娱乐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宁德和惠娱乐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其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宁德市13家企事业单位因违规违法被行政处分-5.jpg

6、宁德市豪情天下娱乐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宁德市豪情天下娱乐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林花)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其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三条第一款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宁德市13家企事业单位因违规违法被行政处分-6.jpg

7、宁德市水晶宫休闲保健服务有限公司东侨世鸿店

主要违法事实:宁德市水晶宫休闲保健服务有限公司东侨世鸿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陈吉妹、王瑞铁等2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其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三条第一款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宁德市13家企事业单位因违规违法被行政处分-7.jpg

8、宁德寰基医学检验所

主要违法事实:宁德寰基医学检验所未按规定格式出具检验报告单,且报告批准人签字为复印签;医疗废物随意堆放在医疗暂存间医疗废物桶旁边的地板上和医废灭菌间高压锅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黄晓帆”、“袁家妹”开展检验工作;未按规定开展空气消毒,实验室样品制备区缓冲间放有杂物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第十九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和第(四)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六)项规定,予以处罚。


宁德市13家企事业单位因违规违法被行政处分-8.jpg

9、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宁德市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宁德市医院)将医疗废物堆放在非贮存点以及实验室工作人员未严格执行人员进出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六)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宁德市13家企事业单位因违规违法被行政处分-9.jpg

10、东侨张挺中医(综合)诊所

主要违法事实:东侨张挺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在诊疗活动中未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规和规章,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十一)项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宁德市13家企事业单位因违规违法被行政处分-10.jpg

11、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要违法事实: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将本单位产生的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感染性医疗废物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宁德市13家企事业单位因违规违法被行政处分-11.jpg

12、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兰亭社区卫生服务站

主要违法事实: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兰亭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在诊疗活动中未按规定修改处方和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和《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宁德市13家企事业单位因违规违法被行政处分-12.jpg

13、东侨林庆卫中医(综合)诊所

主要违法事实:东侨林庆卫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在诊疗活动中未按规定开具处方并逾期不整改,在2021年1月26日检查中仍存在为患者“林歆妤”“林景浩”“王晨硕”开具的单张处方药品皆为7种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宁德市13家企事业单位因违规违法被行政处分-13.jpg

来源:综合宁德市卫健委、 海峡都市报宁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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