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是农历七月十五,
是我国的传统节日
——中元节。
按照传统习俗,
宁德民众都会在此期间焚香、烧纸,
祭祀先祖,祈福平安。
往年的中元节期间,
也是烟花爆竹的燃放高峰。
自今年4月30日我市中心城区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新规后,我市通过电视、微信、微博、张贴通告等,广泛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在高频宣传和高压严打态势下,广大群众普遍对“禁限放”政策表示理解支持,“禁限放”工作成效明显。
可是!
可是!!
可是!!!
在如此多渠道的大力宣传之下,
仍有少数群众抱有侥幸心理,
在中元节当天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要加大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查堵源头、严格现场查禁、加强应急管理,做到查处一批、警示一批、教育一片。”8月25日,副市长、公安局长胡楠在市公安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冲刺会议上再次强调部署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治理,对中元节期间“禁限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协作联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两区公安分局树立“鞭炮声就是警情”的意识,强化街面巡查,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报警做到反应灵敏、迅速出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向违法燃放的行为坚决说“不”!
9月2日下午3时许,连某某在长兴城A区附近中元节祭祀祖先时违规燃放爆竹,东侨公安分局五里亭派出所查获后对其处以罚款500元。
9月2日下午2时许,霍某某在蕉城立业新村附近中元节祭祖时违规燃放爆竹,蕉城公安分局城南派出所查获后对其处以罚款500元。
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9月2日中元节当天,两区公安机关共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5起,处罚违法燃放行为人15名。
烟花爆竹燃放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查非法燃放行为,坚决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着力为宁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警方提醒
请广大市民群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在禁放、限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
重要事情再说三遍:
禁限放!
禁限放!
禁限放!
再看一次!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宁德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间和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通告
宁政办〔2020〕55号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减少噪声扰民和空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宁德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现就宁德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间和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宁德中心城区禁限放地点、区域和时间 禁止燃放地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和其他消防重点单位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政府机关、银行营业网点、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场馆; (六)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路、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地下通道; (七)风景名胜区和林地、公共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八)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九)市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限制燃放区域和时间:除以上禁止燃放地点之外,宁德中心城区的蕉城区蕉北街道、蕉南街道、城南镇、金涵乡、漳湾镇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四日、正月初二至初六、正月十五日的上午六时至二十二时。
二、宁德中心城区允许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 宁德中心城区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为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C、D级产品范围内的200响(含200响)以下排炮、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见附件)。 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或未依照经营许可证件核定的有效期、品种和规格经营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来源:宁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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