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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闽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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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霞自然资告字〔2020〕挂5号
经霞浦县人民政府(霞政地[2020]29号)批准,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不具备相应开发资质的、非霞浦县区域内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需在60日内在霞浦县注册登记具有开发资质的公司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24日17时00分前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工作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16时00分。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24日17时00分前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工作系统(网上交易模块)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6月24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工作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进行。所有地块挂牌时间均为如下时间:
2020年6月16日9时00分至2020年6月27日17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特别约定:①竞得人需自持25%的计容建筑面积(含酒店),5年后方可转让(酒店须整体转让)。②若竞得人因资金或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工,且逾期超过90天的,出让人有权按土地成交价格收回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对该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处置。③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并投入正式运营之日起90日内,若本项目内商铺开业运营未达80%以上(含80%)或运营后50%以上(含50%)商铺连续停业6个月以上,出让人有权按土地成交价格收回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对该地块上的建筑物依法处置。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该宗地设有保留底价;
(三)本公告未尽事项详见须知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35号1号楼一层
联系人:周女士、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3-8890280
开户单位:霞浦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霞浦支行 银行账号:426073236636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 银行账号:935009010010538890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9060410010010000011950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 银行账号:135010100100217789
霞浦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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