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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梦蕉城(黄璐)3月19日,蕉城区召开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培训会。蕉城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就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业务及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进行培训。蕉城区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各区直单位分管领导参加培训会。
会议强调,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指导,严格效能督查,落实资金保障,并设立举报电话,广泛发动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全面消除蕉城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蕉城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零容忍”的整治态度,对全区范围内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地摸底、排查、建档、立册、上平台,发现有结构安全问题的,立即采取坚决、果断、务实、管用的措施,一个不漏整治整改到位,彻底消除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没有消除隐患的房屋,决不允许使用,决不允许居住,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摸排整治对象
1.住宅。包括:自建房、成套房、公寓楼、宿舍楼、改建的群租房等;
2.别墅。包括:独栋、联排、双拼、叠拼别墅等;
3.厂房。包括:生产场所、经营场所、办公场所、物流仓储场所等;
4.公共建筑。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房,各类娱乐场所,各类商业场所,各类文化旅游场所,各类交通运输场站,各类宾馆、酒店、餐馆、招待所,各类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各种培训机构场所,各类医疗卫生场所,各类养老、托老机构场所等;
5.其他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
三、摸排整治重点
1.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住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定点医院、已开复工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2.无正规设计、无正规施工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城乡结合部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包括各类市场、商场、车站、医院、宾馆、酒店、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
8.各类用途的钢结构建筑;
9.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和位于地质灾害点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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