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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纠纷引发聚众斗殴
街头武斗、拳脚相向……
日前,蕉城警方破获一聚众斗殴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3月9日凌晨,蕉城警方接到线索,在蕉城某路段有20余人聚众斗殴。随后,蕉城公安立即启动疫情防控联动快反机制,成立以章允武副局长为组长的专案组,抽调刑侦大队、蕉南派出所等精干警力展开侦查。经走访摸排和分析研判,专案组最终锁定以林某、黄某为首的2个涉案团伙。3月10日,经周密部署,专案组兵分多路对该聚众斗殴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统一收网,抓获涉案人员11名。据悉,付某因醉酒与黄某发生矛盾纠纷后,纠集林某等数名朋友与黄某等人在蕉城某路段持械斗殴。目前,林某、黄某、付某等11人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与他人产生矛盾时,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千万不可采取以暴制暴、聚众斗殴等非法行为解决问题,以免冲动造成恶果。在日常生活中,如遇聚众斗殴等扰乱社会秩序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敦促自首
蕉城警方在此敦促本案在逃人员,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的涉案在逃人员,公安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缉捕,严格依法惩办。举报电话:0593-7195761。
法律链接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蕉城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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